一、宗 旨:為培育優秀毽球選手,選拔臺北市代表隊,參加2016年第11屆粵港澳台兩岸四地毽球埠際賽,以爭取佳績,特訂定本辦法。
二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毽球協會
四、選拔賽日期:中華民國105年7月9日。
五、選拔賽地點:臺北市內湖區潭美國小。
六、選拔賽項目:單打(一)男生組(二)女生組。
七、報名日期及方式:105 年7月6日17:00前,將身分證及成績證明資料(獎狀)影本電子檔寄至ychjohn@hotmail.com,標題註明「報名2016四地賽徵選」,信件內請附註電話。有問題請直接與臺北市體育總會毽球協會訓練組長楊佳翰聯絡 0911-970226。
八、選拔名額:
男子A隊6員、B隊6員,女子A隊6員、B隊6員。
- 、教練選手遴選方式:
(一)代表隊教練:教練分數以錄取選手之人數換算績分,分數最高者任教練乙職。
(二)代表隊選手:優先以過去參賽成績徵選,尚餘正選名額依據選拔賽成績排名順序選出。
(三)參賽資格:設籍於大台北地區,有意願參加此次四地毽球賽並且願意配合賽前訓練時間者。
(四)凡參加 1.世界毽球錦標賽獲得前六名者2.國際那達慕大會獲得毽球項目前六名者3.香港國際四角賽獲得前三名者 4.粵港澳台四地賽獲得前三名者,得為代表隊選拔參考,經本會徵召為代表隊當然正選選手,毋需參加選拔賽。獎狀只取最優一次,並依前述賽事之順序為正選先後順序,若賽事相同,再依該賽事之名次為比較依據。
(五)具前項資格,但對於選手傷勢或技術有疑慮時經本會議決,依狀況得要求就醫評估或參加選拔賽或另安排挑戰賽。
(六)無前項資格欲參加徵選者,應具市級比賽前四名方可報名選拔賽,依尚餘之正取名額,決定選用人數。
(七)陪練員:取得監護人之同意並經本會審議,可隨隊參加訓練以提昇毽球比賽技術。
(八)途中有放棄參賽、無法配合訓練時間、或其他個人因素(如經費、工作問題)退訓者,則以備取順序遞補之,或另辦徵選遞補名額。
(九)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徵召或退訓者送本會審議。
(十)入選之選手名單於賽後召開會議確認最終入選名單。
十、2016年第11屆粵港澳台四地毽球賽相關資訊:
(一)比賽時間:往程8/21(日),比賽8/22~23,返程8/24(三)
(二)比賽地點:澳門
(三)比賽項目:三人制團體賽,男女至多各兩隊(每隊六人)
(四)費用:機票、報名、膳食、住宿、當地交通費共約新台幣18000元,若尋得贊助,須同意本會之比賽經費分配。
(五)賽前訓練:七月中旬至八月底出賽前於指定地點每週2~3次訓練,正取選手、候補選手及陪練員皆須出席,若因故缺席需於前一日線上提出請假,如選手另有訓練團隊請向本會報備並繳交訓練計劃。
十一、本辦法未盡事宜由臺北市體育總會毽球協會修正公佈之。
word檔連結
留言列表